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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芸瑶绑架罪-翟芸瑶在法庭笑被法官

发布: 更新时间:2023-03-22 12:13:21

本文目录一览:

  • 1、有哪些以为小罪,其实是重罪,判刑很重的案例
  • 2、未成年女生因校园欺凌被判刑,校园监管是否也有责任?
  • 3、为什么校园欺凌频频发生
  • 4、如何有效抑制校园霸陵事件的发生

有哪些以为小罪,其实是重罪,判刑很重的案例

1、破坏电力设备罪。

偷电线常见,剪刀一剪就是三年起步,没有未遂。那点电线偷去往往就卖个一千不到。

2、收二手车。

二手机动车来历不明的很多,而且只要是来历不明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往往就被推定为“明知是赃物”而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步是三年以下,五辆车或者合计50万的就是3-7年。这个“50万”是指车的价值,鉴定出来的价值本来就比市场价偏高,想凑够50万很容易的。 很多贪小便宜的人就中招了。

3、入户盗窃后转化抢劫

入户盗窃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但一旦被发现并有暴力、威胁手段,就转化为入户抢劫,法定刑是10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

一个90年男孩子尾随女生到家里,用充电宝砸伤了女生的额头,抢走一部苹果手机,经过司法鉴定价值2000元。

抓到判了十年。

抢劫罪,入室是法定加重情节,起刑十年。

女生本来说教育一下就行,被告知判决结果的时候她都惊呆了。

4、打架斗殴

很多人都知道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是轻伤,心想着下手别太重就行。

他们不知道,寻衅滋事罪在前面等着。而且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量刑是三年以下,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更重。

至于寻衅滋事罪要求主观上“逞强斗狠”这个完全不是问题,有几个人打架不是逞强斗狠的。

于是,年轻人打架还喜欢叫帮手。两伙人发生矛盾了,当场动一次手——寻衅滋事,五年以下。

打输那方不服气,叫人来继续打——聚众斗殴罪,三年以下。

而且叫来的人多数都不是空手的,多少会有几个人带上打人的家伙——持械聚众斗殴,3-10年。

5、过海关时帮陌生人带东西

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走私罪的共犯。 虽然说不一定能证实你“明知”,但把希望寄托在这种东西上面,先刑拘一个月不成问题。

6、校园暴力(美国)

位于美国南加州罗兰冈的年仅18岁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芸瑶、 章鑫磊、杨雨涵因为感情方面的问题,对同学刘怡然(为保护受害者个人隐私,此为化名)进行绑架、非法拘禁和殴打凌辱。

三人开车将同学带至一隐秘处,随后对其进行殴打,而且手段相当残暴。

三人先是让同学刘怡然下跪近20分钟,随后扒光她的衣服、用烟头烫伤胸部,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拍裸照……整个凌辱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得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立不稳。

7、关于闫啸天“掏鸟窝”案

一个鸟窝,十年牢狱,纯粹是媒体炒作,这种谣言严重影响了大众对野保法律的认知。

掏鸟窝判十年半!新闻报道耸人听闻,然而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在引起轩然大波后,法院特地出来澄清:这些鸟不可能是一个鸟窝掏的,燕隼一般产卵2-4枚,平均3枚。要掏16只幼鸟至少要掏五六个鸟窝。不可能家门口掏,食肉动物需很大狩猎范围。燕隼是活动范围捕食空间很大的猛禽,掏五六个窝必是大范围捕猎结果。闫啸天被判10年不仅因这次捕燕隼,他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一员,曾非法收购国家二保动物凤头鹰转手出售牟利。判10年是数罪并罚结果非一个案件。 简而言之,闫啸天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目的明确,捕猎数量大,多次犯罪,并非什么“无知地掏了个鸟窝”。

未成年女生因校园欺凌被判刑,校园监管是否也有责任?

读到新闻”14名未成年女生因校园欺凌被判刑 到农场军训接受教育”,心里不由感叹一下”这帮欺凌别人的熊孩子总算有被社会你姐教育了”。相比以往网络曝光的贵州小学和中关村二小等校园凌霸事件,这是第一起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对校园凌霸在法律上进行的惩罚事件。看似行凶者得到惩罚,正义得到伸张,但是不得不说,该类事件背后校园监管的责任更不应该被忽视。在校园发生的这样的事件,校方作为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监护方,必要担负对这类事件制止,处理和教育的责任。

学生一天24小时,除去睡觉,大部分时间多在学校度过。相对家长,学校日常对孩子实际监管的时间要更长。一个未成年的学生从小学一年纪到十八岁成年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为止,正常要在学校待12年左右。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学校不仅仅是一个学习的地方,更是走向大社会之前的一个同龄人的小社会。

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中心温方主任认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根源在于欺凌者、被欺凌者、围观者在“社会化教育”上出现了短板。与人相处,是非对错,礼义廉耻,固然家长有责任教育。鉴于校园欺凌事件都是发生在校园里,而孩子在走向社会前的社会化教育的过程多在学校和家里进行,那么温方主任提到的校园发生的欺凌者、被欺凌者、围观者在“社会化教育”上出现的短板缺少的责任第四方即教育,制止,沟通和处理方-学校

校园欺凌是一个全世界都存在的问题。2016年联合国针对全球18个国家的10万名儿童的民意测验显示:2/3的儿童都曾遭受欺凌。不少国家对校方监管在校园欺凌事件的责任都很重视,与之相关的政策和法律都值得我们借鉴。例如美国在校园安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安全状况需由政府和学校共同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条款内容细致堪比执行手册。丹麦教育法提案中也提出如果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不作为,家长有权控告校方。政府并且对于受到欺凌的未成年在提供心理疏导。

此次校园欺凌被判刑到农场军训接受教育虽然警示了部分熊孩子,但是校方监管不作为或漠视也应被问责,才能从多方面制止这类熊孩子施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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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校园欺凌频频发生

1.统计表明女生更爱对同学施暴

受害人被三名女生殴打侮辱,跪在地上自扇耳光长达一小时;一名初中女生被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孩扯掉衣服后,遭到毒打;初中女生嘴里咬着黄瓜,脸上被写上名字,遭人扇耳光;一女生放学后在一小巷内被殴打、辱骂,还被逼迫下跪且脱掉上衣……在统计的43起事件中,有32起的主要施暴者为女生。

在微博引发热议的重庆女学生校园暴力事件

2008年,来自河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调查显示,在该校护理专业的563名女生中,认为校园存在暴力行为的有184人,发生率33.6%。其中,63.6%为言语暴力,23.9%为躯体暴力,12.5%为抢夺(盗窃)财物;最常见的原因是言语不和,比重达53.8%,嫉妒对方的占到21.2%,讨厌对方和毫无理由的分别占17.4%和7.6%。

女生暴力事件频发也是整个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国际青年社会学研究会前主席林·奇斯姆博士认为,当今欧洲、北美的校园也是阴盛阳衰,校园女生暴力甚至比中国出现得更早。

究其原因,一方面,青春期的少女心思敏感,生理期容易心烦而导致情绪失控,可能因为一件小事与同学起争执,或者出于嫉妒、排他的负面心理而侮辱别人。在前述案例中,有些女生甚至以受害人“平白无故多看她几眼”为由,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另一方面,人都有合群性,特别是女孩,一些人生性胆小,但是拉帮结派可以分散责任,因此常常有人在团伙里失去了自我。

2. 通过传视频、照片来炫耀施暴行为

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方便了人们进行信息传播,施暴者将凌辱画面拍摄下来上传到网上,试图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毕竟相对于拳打脚踢,引来众人围观会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精神压力。而这样做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示范效应。据报道,山东兰陵县的中学女生,看到网络上的欺凌视频后,模仿其中的手段对受害人实施。

而在这背后,也凸显出青少年对法律认识的不足,没有意识到传播这些信息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2014年2月媒体报道了福建一男子为获好友点赞,在空间里发虚假裸照,还造谣说,“裸照女主角”是平和广兆中学一女生,因得罪当地“大姐头”,被四男强奸,并被威胁不能报警。被行政拘留后,男子称,这样做的动机就是为了让很多人关注他的空间,并点赞。至于会造成什么后果,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他基本不懂。

3. 中国现状:多通过教育机构解决

中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综观43起事件可以发现,施害者多为初中生,年龄集中在13-16岁,最小的只有12岁。当地教育部门或公安机关常以涉事者“是未成年人”、“不影响未来发展”为处理原则,以教育代替了惩罚,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而且在一些时候,校方、导师、教师、学务体系等处理者,出于对学校或自身利益的考量,可能大事化小。施害者没有受到相应的处分,极易进行报复,最终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另外,大多数欺凌事件并不能构成刑法中限定的这些罪责,更多精神上的伤害无法定罪,当事态严重时施害者才会被处以寻衅滋事罪。2014年4月,发生在福建泉州的欺凌事件中,一位穿着校服的男生被堵在疑似厕所的屋内,先后遭多位同样穿校服的男生殴打。过程中,轮番上阵的多位男生拳打脚踢,泼可乐,拿吃过的方便面碗和水桶盖头,致对方惨叫哭泣仍不罢手。而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当地警方称参与打人的学生并没有下狠手,主要想羞辱他。被打者没有构成轻微伤,后果不严重。

在此之前,发生在今年3月底的中国留学生施虐同胞案也震慑人心,两名中国女留学生遭到多名同学拳打脚踢、扒光衣服拍照、用烟头烫伤乳头等施虐行为。根据美国加州刑法,几名被告有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现有法律对惩治校园欺凌“有心无力”

发生在美国的这起施虐案中,总共牵涉1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6人已经被捕,其余仍在追捕中。6名被捕者中,张鑫磊(音译)、翟芸瑶(音译)和杨玉涵(音译)成年,18日在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波莫纳分院接受法庭传讯。

初审法庭上的三位中国留学生

法院18日公布的起诉书内容显示,上述3名被告行为严重触犯美国刑法,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

经常受理华人刑事案件的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邓洪当天作为张鑫磊的代理律师出庭。他在庭审后向媒体表示,此案是他从业18年来见过“最恶性”的暴力案件。如果案件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被告仅因“折磨”一项罪名就可能面临终身监禁。邓洪说,被告不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还因为难以完成学业,面临留学生签证被取消、在美国服刑后即遭遣返的结果。

审理该案的美国洛杉矶高院网显示翟某面临着6项刑事罪名指控。

1. 校园欺凌中的非法拘禁情节难入罪

根据加州刑法207条,在未经他人的许可下,用武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转移他人即属于绑架犯罪,一般最高会判8年刑期。如果受害人在被绑架时不满十四周岁,最高可判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在中国说绑架罪,暗含着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勒索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的手段。所以两国相比,在美国被指控绑架罪的门槛很低。并且从量刑上看,中国指控绑架罪存在“极端化”的困境,要么在十年以上量刑,要么按免于刑法处罚处理,中间缺乏过渡。

不过中国刑法中规定了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他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司法实践中会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对于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些人短时间剥夺他人自由、实施暴力的行为常常难以定罪。

2. 虐待罪限于家庭成员之间 对同学无约束力

根据加州刑法第206条,折磨罪是为了折磨对方,而通过一系列伤害对方的行为对对方的身体、精神等造成伤害,最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折磨罪在美国法律中属于重罪。《世界日报》报道,犯罪嫌疑人杨玉涵的代理律师雷福德·方丹说,折磨罪在美国十分罕见,他执业30多年来,这是代理的第一起。

在中国,虐待罪主要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对于非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一般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除此之外,中国刑法中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也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 主犯与从犯是否需要同罪?

本案中,男学生张鑫磊是翟芸瑶的男友,事发当日,他负责开车,在女生动手的时候,他在旁边望风看热闹。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但根据加州的法律,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

中国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有效抑制校园霸陵事件的发生

霸凌事件屡屡发生,但这个外来词汇对一部分人来说可能还比较陌生。通常意义上,校园暴力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而霸凌是校园暴力的形式之一。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给霸凌作出如下界定:霸凌可以说是一种群体虐待,即一群人在一段时间或者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同学,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欺凌的一种青少年犯罪行为。法国青少年管理方面的心理学家伊迪丝则认为,学生间的玩笑与霸凌行为之间有清晰、明显的界限,学生间的玩笑只是嘲笑、讽刺性的,几乎没有恶意,但霸凌可以界定为语言的暴力和重复。

霸凌是各种形式校园暴力中的一种,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危害程度较高的一种。不同于一时的暴力甚至剥夺生命,霸凌行为通常伴随着肉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并且这种伤害通常会持续很长时间,有时可能会对受害者心灵上产生终身创伤。

美国:各州立法全面遏制

今年4月21日,经过多年的努力,美国蒙大拿州州长签署反霸凌法,搭上了反对校园霸凌的末班车。自此,美国50个州从法制上彻底反对校园霸凌行为,全美反霸凌均实现了有法可依,也反映了美国当局及民众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的态度。

1999年4月,科罗拉多州柯伦拜高中两名学生用步枪扫射校园,造成12名学生及1名教师丧生,23名学生受伤,随后两人开枪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之一。而调查显示,两名射击者都曾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美国校园霸凌行为并不罕见,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此类行为通常是沉默地接受,然而此次事件的发生如导火索,引发了美国乃至世界民众对校园霸凌的关注、重视及反思。人们开始意识到,如果放任校园霸凌行为于不顾,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

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校园暴力,霸凌行为通常并不会造成严重的一次性肢体伤害,但却往往会给受害人带来持久性隐形创伤。如果没有受到专业的心理引导,受害者有可能转变为报复社会的人,进而从受害者转变为施暴者,将自己的遭遇原封不动或放大百倍地转嫁到他人身上。美国相关机构的统计显示,在过去25年的37起校园枪击案中,有三分之二的攻击者都曾是校园暴力或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而自1999年至今,各种暴力事件如病毒般穿透在美国校园,引起了美国社会、法律界和教育界的极大关注和担忧。

在最近发生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国留学生绑架、凌辱案中,主犯翟芸瑶可能面临无期刑罚,这不禁令国人诧异,美国法律对霸凌的惩治竟如此严苛?在美国社会中,种族歧视和人身伤害都是极为敏感的词汇,美国精神崇尚生命的独立和自由,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或遭他人侵犯,对生命的凌辱与折磨是坚决不能容忍的。

美国对校园霸凌行为的“零容忍”可从多方面体现。

作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安全成为美国教育部关注的热点。美国当局开始为公立学校教师、主管和其他员工提供培训,增强其发现和制止校园霸凌的能力,中小学校园心理咨询师也承担起更多与校园霸凌相关的责任。

美国新泽西州被认为有着最严格的反对校园霸凌政策。根据规定,学校的每一位行政人员或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处理学生上报或目击的校园暴力事件,教师需将霸凌事件告知学校行政人员;每所学校必须出台有效的校园霸凌处理方案,而且必须将每一起校园霸凌事件上报州政府相关部门。州政府会依据学校的校园霸凌标准、政策及发生的事件对每一所学校进行评级。而校园霸凌的施暴者可能面临批评、严肃处理等惩罚。

在加利福尼亚州,州教育法明令指出校园安全建设是整个教育共同体的责任,学校观念、政策、实践和行政管理都至关重要。在学校观念和政策方面,根据州教育法,每一所学校必须出台《校园安全计划》,且每年适时做出修正。而在实践与管理上,“理解校园霸凌”则被视为核心,学生、教师、行政管理者及家庭、科研机构、媒体等都在反霸凌中充当重要角色。就学生而言,特别是那些校园霸凌的旁观者,他们对校园霸凌的看法和行动是形成或解决问题的重要因素。班级活动层面的角色互换、小组讨论,校园活动层面的学生、教职工问卷调查,都会帮助学校管理者、教师及学生了解班级及学校霸凌的现状,进而帮助制定明晰、确切、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研究者的科学指导也是校园环境建设的重要助力。2015年7月,美国教育统计中心和美国司法统计局联合发布了《校园犯罪与安全的指标(2014)》,它不仅概括地呈现了当前美国校园犯罪与安全的最新数据,而且归纳出校园犯罪与安全的重要表现或指标。这份报告总结的22条校园犯罪与安全指标,给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实践者提供了参考,也有助于寻找有效的办法预防校园犯罪和暴力。

除此之外,媒体工作者的声音与努力也至关重要,他们能对学校进行监督和曝光,会对解决校园暴力产生积极影响。而家长与学生的积极沟通和了解,也是预防和解决校园暴力的有效手段。

就法律而言,在刑罚判断准则上,我国对伤害评估是定量测量,如受害人达到一定的肢体伤害才能根据刑法处罚。在美国,施暴人的一句口头凌辱或者是一巴掌击打,都可能令其受到严格的处罚。而对于施暴后果极其严重或屡次施暴的青少年,即便施暴人未满18岁,也有可能面临成人刑事案件标准的审理、定案或量刑,不会因少年犯罪本应的轻缓处理,而放纵校园霸凌行为的滋生。

法国:杜绝一切形式的校园暴力

“霸凌”这一词汇产生于美国,但在大西洋彼岸,法国校园内也面临校园暴力行为的严峻挑战。

法国国民教育部、高等教育科研部(以下简称教育部)的统计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校园暴力与高中的学校类型、性别、地域有着极高的相关性。

法国的高中分为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3类,在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校园暴力在2008年至2012年间略增,之后的两年逐渐下降,然而在职业高中,暴力行为数量持续上升。同时,在2013-2014学年,法国初中、普通高中的暴力事件整体下降。在性别特征上,施暴者76%为男生、21%为女生,女生涉及严重暴力事件的比率比男生低3.5倍。去年12月,法国教育部的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霸凌行为极大程度集中在极少数学校里,40%的校园暴力都发生在10%的初中和高中,可见校园暴力行为受地域、社区与学校文化等因素影响。

数据同时显示,校园暴力的组成主要为人身伤害(79%)和财产伤害(9.1%),具体为语言暴力占41%、肢体暴力占30%;此外,其他暴力行为如毒品及酒精消费、交通违规或携带武器占总暴力行为的11.6%。自2007年起,语言暴力明显增加,从37.5%上升至41.7%,肢体暴力则从2008年开始小幅下降8%。89%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在学生之间,其余则涉及教职员工、家长及学校外部人士。

除传统形式上的校园暴力行为外,法国当局还非常关注校园内针对性别的特殊暴力形式。

自2012年起,法国政府在每年的11月25日推广“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行动。为了减少各种形式的针对女性的暴力、性骚扰和性侵犯行为,法国教育部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但学校内同样也无法避免这些行为的发生。据法国教育部统计,学校内女生申报的暴力行为中,37%是针对性别的暴力行为。申报经受网络霸凌的人群中,17%为未成年女生,11%为男生。此外,学校内7.5%的女生和5%的男生申报经受了针对性别的侵犯。

就此,教育部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在国民教育阶段,开设预防和对抗性侵扰的专业咨询热线,提供教育指导,在初中、高中设立预防针对性别暴力的课程;在高等教育和科研阶段,教育部确保在学科专业选拔上的公正,出版并传播《性侵犯:了解和抵御》指南书籍,拒绝向那些实施歧视性学生政策的大学提供经费支持。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给青少年带来的不仅仅是积极的影响。在法国,18%的初中生表示在2013年曾遭受手机、互联网上的谩骂、侮辱等新型暴力行为。

相较于传统的校园霸凌行为,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形式下的暴力行为:图像式暴力。相较于以往文字形式的暴力行为,攻击性图像的分享与传送给青少年带来更大的冲击。网络霸凌的暴力行为由于侮辱性信息传播速度快,因此造成了更直接的伤害。此外,信息扩散范围速度极快,往往来不及阻止信息的传播,也来不及保护学生,就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程度的伤害。

驱使青少年施加网络暴力行为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诱因还是年龄。青少年由于年龄较小,不够成熟,不知道如何应对和转化暴力性冲动,才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

因此,学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在网络暴力现象的教育上,法国青少年心理学家高黛认为:首先要让青少年意识到网络行为的界限,网络上的行为也是被约束的;其次要在青少年间普及法制教育,惩戒网络暴力施暴者。高黛同时认为,应对图像式暴力提出相应处理办法。2014年2月,法国前教育部长樊尚·佩永提出了应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具体措施,包括电视宣传、教师培训、学生自我保护和受害者出庭作证等方面的教育。

自2014年起,法国政府每年举办全国范围反对校园暴力的海报、视频征集大赛,这无疑是学生及学校从理解、宣传到参与反对校园暴力的重要契机之一。大赛根据不同学段,分别选出小学、初中一年级及二年级、初中三年级及四年级和高中4个组的优胜作品。无论是法国政府、学校或媒体,大赛的宣传与动员过程均可视为一次反对校园暴力的重要活动。而作为校园暴力现象最紧密的关系群体,学生在参与其中的过程中,必然会增进对校园暴力的关注、认识及理解,从而对杜绝校园暴力产生积极影响。

美法两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在媒体的报道下引发了许多国人的关注。霸凌事件对学生身体和精神上的影响是极为严重而长远的,因此我国也应该对此给予重视。

面对“反霸凌”这个新领域,我国学校方面可能没有足够的经验,缺乏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干预与治愈的方法。但从原则出发,教师应该正视学生报告或本人目击的校园霸凌行为,对于霸凌不能忍、不能拖,做好平日的宣传教育。事件发生时,校方也应该在第一时间终止霸凌事件的侵害,通过与施暴者、受害者、双方父母的沟通与合作,尽可能完满地解决问题。

对于已经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我们或许可以效仿西方国家,尽可能在校园内设立“中小学校园心理咨询师”,为施暴、受暴双方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在美国,每所学校均配备了校园心理咨询师,霸凌事件会由专业人士着手解决。

此外,校园心理咨询师还要在开学典礼上宣讲与校园霸凌相关的知识,在家长会上为父母提供解决校园霸凌的相关措施,促使多方参与,从而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最后,在行政方法无法解决或阻止校园霸凌行为时,我们确实需要强大的司法保障,凭借法律的强制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而完善法律,在这方面就显得尤为重要。

2.

近日,“校园霸凌”频现网络,“安徽小学生被副班长逼吃屎喝尿,事后威胁“弄死你”、“南京一初一男生被该校初三男生堵住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被逼自扇耳光,还强迫吃大便”、“广东海丰女中学生遭脱衣殴打拍摄”、“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 “江男童遭4初中生烟烫围殴”等等,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还是网络曝光的视频,还有很多“校园霸凌”事件并没有走进公众的视野,但却真真实实的存在于我们身边。比如笔者读初中时,学校就有好几个“帮派”,他们不仅勒索同学财物,欺负殴打同学,而且有的还将暴力伸向老师,对老师的管教进行打击报复!

“校园霸凌”缘何频频出现,评论家们发表了很多评论,也找出了很多原因,有的认为是家庭教育缺失,有的则认为是受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还有的认为是学校教育留下的真空,法律的不作为等等。

作为教育工作者,笔者想说,如果我们去抱怨社会暴力文化盛行,如果我们去找家庭教育的不足,最后可能就会忘记自己的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了解“校园霸凌”现象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坚守自己的阵地,利用学校教育,对学生进行教育,有效的预防“校园霸凌”的出现。

作为一所拥有40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笔者所在学校的一些做法或可以为杜绝“校园霸凌”现象提供借鉴。

首先,我们学校颁发了《学生公约六条》,对下列六种行为的学生进行劝转,即:一、打架斗殴,拉帮结伙,勒索他人者;二、不尊重老师,顶撞、辱骂、甚至攻击老师者;三、有吸烟、喝酒、吸毒者;四、携带管制刀具、手机、游戏机等违禁物品;五、不思进取,日清不过关超过2周,周清不过关超过1月,月清不过关超过1学期;六、在网络上发布有损学校、老师声誉的言论者。学生公约的目的不是为了劝转学生,而是给学生设置一条高压线,明确的告诉学生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公约的目的在于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严明校纪校规,为所有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快乐、向上的成长环境。

其次,开展相关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学校在开学初都会开展相关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为什么不能这样做,这样做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校纪班规,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同时主题班会活动,告诉学生遇到“霸凌”时该如何应对。

第三,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加强家校沟通。学生之间,尤其是初高中的学生,矛盾如果没有及时化解,极有可能演变成暴力事件。因此,学校设置了“吾日三省吾身”的暮省活动,让学生每日反思自己的行为,反思自己的学习,通过学生自我反省化解矛盾。在家校沟通方面,班主任与副班主任每两周填写一次《家校联系手册》,班主任与生活老师每月至少有一次和家长电话沟通,通过家校互动,尤其是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的互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活动有一个大致的掌握,这样能够有效的预防“校园霸凌”的出现。

最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比如各种体育比赛活动,让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融入到学生中去,让他们闪光,让他们得到其他同学的接纳!

总之,“校园霸凌”的出现,学校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学校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去找原因,更应该积极主动的教育学生,采用合理的教育方式,转化那些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让这些学生融入到同学中去,而不被暴力文化卷走,以转化暴力学生,预防“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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