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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法律案例讨论或观看热点案件报道的视频(结合内容进行讨论分析,形成不少

发布: 更新时间:2023-03-23 04:59:28

本文目录一览:

  • 1、学生了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思考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方式的学习思考与体会?
  • 2、帮人维修太阳能从梯子上跌落下来受伤如何赔偿
  • 3、求今年的热点民法案例和详细解析
  • 4、高一政治《依法纳税》说课稿
  • 5、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思考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方式?
  • 6、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

学生了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思考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方式的学习思考与体会?

高等学校的教育应该是以培养具有“博雅”气质的人才为基本目标的,所谓博是指知识涉及面的广博,不仅要博学多闻,还要博学审问,不仅要博物通达,还要博古通今,只会一味埋头苦学的学生已经不是当今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了,只有博学、博文、博知,才是能符合社会与国家的发展要求;所谓雅就是内容高雅不低俗,自觉学习与关注经典的、内容积极向上的、符合社会发展的时事与知识内容,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社会热点问题引领着时代的价值导向[1]。每天出现的新的社会事件、时事热点都剧烈的冲击着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影响着大学生的政治观与世界观。因此如何更好地利用社会热点这一有利资源对高校学生进行政治观、人生观教育,是当今社会对大学提出的新的教育任务。

1.社会热点的界定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专家学者对国内国际当前社会热点的关注越来越密切,对具体社会热点的分析和解释也越来越深入,然而对“社会热点”这一概念却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查阅了各类资料,咨询了数位学者后,发现对“社会热点”的定义主要可以从狭义和广义这两个角度进行理解。从狭义的角度上说,社会热点普遍是指在社会中引起广泛关注、参与讨论、引起民众情绪,引起强烈反响的事件,简单的说就是已发生的社会影响重大,舆论严重关切,有一定的波及范围和代表性意义的事件。纵观近年社会热点,虽内容不同,形式各异,但可以大致将其分为自然灾害类、国际关系类、文体娱乐类、重大事件类和国内问题类这五类。

从性质上说,社会热点是有启发意义的,是积极有益的推动社会发展的事件或现象。通过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公民可以从中学习知识,反思人生,提升自我。作为当代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运用所学知识对其进行分析,锻炼处理社会时事的能力,从而提升政治敏锐度,可以增强公民意识。反观热议话题,只是一种赚取评论的话题,甚至其中可能包含不健康的内容,也可能对社会发展或个人成长没有可以借鉴的积极因素。

从影响范围上说,社会热点的影响范围远远大于热议话题,是全球性或者是国家角度的关注。相对来说,热点问题就具有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关注者年龄阶段与所在地区的局限这两个方面。

从影响程度上说,社会热点的影响度明显高于热议话题。十八大的召开,朝美关系一度紧张,此类事件不仅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我国大学生热议的社会热点。这种关系到全球和平与发展的重大事件,我们相信其会记入历史,甚至可能在多年后仍对全球政局的稳定有一定的影响,而热点话题则不会有如此持久的影响力。

2.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的现状

掌握大学生对于社会热点的理解与关注程度,分析大学生关注动向与途径方式,挖掘大学生关心社会的动机,把握其真实的思想趋势与价值取向,从而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用以增强大学生正确对待社会热点的能力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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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法院网 审判实务 法案解析 正文 施工跌落谁之过?

作者:蔡桂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8-18 13:59:29

字体:小 大[简要案情]

2008年,被告宾川县鑫盛百货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委托宾川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位于宾川县城鑫盛小区的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百货公司与小区业主共同选定了经工商登记从事防盗窗制作、安装的个体工商户即被告刘某某为该房屋防盗窗安装工程的安装人。后由小区业主分别与刘某某签订防盗窗安装协议,并向百货公司交纳协议约定的每平方米100元的费用。被告王某某系该小区S幢三楼2号房屋业主。协议签订后,经刘某某与原告辛某某口头协商,将其承包的前述部分防盗窗安装工程交由辛某某进行安装,由刘某某每平方米支付安装费15元。2009年11月10日中午,辛某某欲安装王某某所在的S幢楼房五楼房屋的防盗窗,在其沿该幢房屋外墙自下往上攀爬的过程中,从王某某户防盗窗外坠落至地面,致胸12椎体、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事发当日,辛某某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医治过程中,刘某某为其支付现金13000元。经鉴定,辛某某的伤达捌级伤残,需后期治疗费11000元。辛某某出院后,多次与被告方协商,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原告辛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7877.55元,其中要求赔偿未出生的胎儿的被抚养人生活费8075.70元。

[争议焦点]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百货公司、刘某某、辛某某之间系何种关系。辛某某诉称刘某某承包了百货公司房屋的防盗窗安装工程进行安装,后雇请其进行施工,认为刘某某与百货公司之间系承包关系,与自己系雇佣关系。但百货公司辩称其与刘某某从未签订过安装防盗窗的承包合同,与刘某某都不曾发生过任何的民事法律关系,当然就不可能与辛某某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刘某某则提出自己承包了百货公司房屋的防盗窗安装工程后,并非雇请辛某某为其施工,而是将部分工程转包给辛某某完成,其与辛某某之间是转包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

二、辛某某从王某某户防盗窗外坠落的原因。辛某某诉称事发当天,其是被王某某家为装修房屋而擅自架设在其户防盗窗上的电线触电而坠落;王某某则辩称辛某某诉称存在触电事实,最起码应向法庭提供我户防盗窗带电的证据,而辛某某除了自己的陈述外,就此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事发后经电力公司调查,我户的防盗窗上并不带电,且从辛某某伤后的医治情况无法看出其所受伤与电击有关,比如说电灼伤、心脏和血压的表现等。辛某某作为高空作业的作业者,在未作任何安全确认,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有可能是自己失手坠落的。

三、本案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辛某某认为:百货公司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个体工商户刘某某进行施工,对我的损害应承担选任过失责任;王某某作为业主在整幢楼尚未通电的情况下,私自接电入户,因电线破皮漏电致使我触电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刘某某作为我的雇主,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三被告系共同侵权,应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百货公司认为:协议都是各业主与刘某某签订的,公司没有与刘某某签订承包合同,与刘某某及辛某某均未发生任何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选任过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应驳回辛某某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王某某认为:从形式上看我虽然与刘某某签订了《防盗窗安装协议》,但此次防盗窗安装工程实质上是由百货公司组织实施的附属工程之一,公司审查了刘某某的营业资质后,以每平方米100元的价格将防盗窗安装交给刘某某承作,我只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交纳安装费,只认防盗窗安装好交付给自己这一结果,其余一概不管。公司才是定作人,刘某某是承揽人。辛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触电事实的成立,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缺乏必要的事实依据,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庭的支持。刘某某则认为:我与辛某某之间是因转包而产生的加工承揽关系,我只认安装好防盗窗这一工作成果,辛某某受伤发生在工作成果交付之前,且辛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受伤是其疏忽大意造成的,我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发后我出于人道主义才预付给辛某某13000元人民币的。

四、辛某某主张胎儿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否支持。辛某某认为,事发时其妻怀有身孕,因此次事故自己已身带残疾,对胎儿出生后的抚养能力有所降低,被告方应赔偿胎儿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被告方则认为,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为胎儿保留权利仅在继承法中才有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中对此并无特别规定。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对象应当是伤害事故发生前与受害者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的人,辛某某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显然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果就案办案,原告的经济损失很难及时得到弥补,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院多次做双方的工作,反复将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分析给双方,让大家都清醒地认识到诉讼的风险。一方面事情已经发生了,特别是案件都已经到了法院,必须要面对,采取回避或相互推诿的方法是不行的,对辛某某的损失必须拿出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协商处理此事,既能将双方的损失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又能切实化解双方的矛盾和纠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用最低的诉讼成本了结诉讼”。对于法院和当事人来说,案结事了和控制风险都是非常重要的。经过努力,法院成功调解了本案,由百货公司、王某某、刘某某分别赔偿辛某某各项经济损失6000元、3000元及34000元,并当庭支付了赔偿款。

[法官评析]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小区建筑拔地而起,修路修沟渠的工程也大幅增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能从中渔利,往往随意转包或分包部分工程,出现层层分包、层层渔利的“多倒手”现象,最底层的承包人或分包人才是实际的施工人,而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往往都很差,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造成实际施工人或其雇请的工人伤亡,在损害发生后各承包人或分包人之间相互推诿,大家都不想承担责任,导致受害人的权利不能得到及时保护,此类案件大量涌进法院。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因层层转包或分包时,各转包人或分包人只考虑自己的眼前利益,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甚至违反法律规定任意进行转包或分包,对接受转包或分包的人资质审查不严,所签合同内容简单,相关责任约定不明确,或者只是口头协议,连书面合同都没有,导致法院对涉及的转包或分包合同的性质到底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还是劳务合同难以认定,对当中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性质也难以确认,不同的认定会界定不同的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对当事人特别是受害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能否妥善审理此类案件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上述问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是要边审理案件边进行法律宣传,把法律宣传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各个阶段,让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事懂得应依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加强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意识,尽可能地减少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安全事故也要让损失有保障;二是要善于运用“大调解”机制,不惜调动一切社会关系,尽最大努力多做调解工作,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确保受害人的利益能得到实现,充分发挥法院民事审判平衡各方利益的职能作用。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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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今年的热点民法案例和详细解析

民法学家点评2010年热点民事案件

民事权利保护差别就在毫厘之间

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在和解声中落幕,“嘴硬”的宋祖德在谢晋83岁遗孀面前低头服软,“海运女”裸照泄露告得百度赔钱又赔礼……

他们中,有名人,也有普通人,都以各自的方式给2010年中国民事审判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2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逐一点评了2010年发生的热点民事案件。

杨立新说,民法的强制力就表现在保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强制力上。研究2010年的热点民事案件可以发现,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保护的正确与差误,大概就在毫厘之间:向左偏一点可能是错误的;向右偏一点可能也是错误的。

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

审案和受理一波三折

【案情】湖南省邵东县的罗彩霞在2004年高考后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同学王佳俊却用她的名字“考上”了贵州师范大学。罗彩霞不得已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王佳俊于2008年毕业,应当2009年毕业的罗彩霞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了教师资格证书,还遭遇到其他一系列困难。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是某县公安局政委,利用关系为王佳俊侵害姓名权创造条件。罗彩霞向天津的法院起诉后,法院积极调解,历时一年有余终于调解成功,王佳俊和王峥嵘承担侵权责任。现在罗彩霞已拿到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点评】罗彩霞案的受理和审理可谓一波三折。调解结果皆大欢喜,体现了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也符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注重调解的原则。不过,此案也有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把这个案件就当作一个普通的民事争议处理,受理和审理就不会有这些波折。

谢晋遗孀告赢“宋大嘴”

批评越界揭隐私属侵权

【案情】导演谢晋在浙江上虞参加母校春晖中学的百年校庆活动时,在酒店突然辞世,被诊断为心源性猝死。谢晋去世后,宋祖德和刘信达在博客上发表诽谤谢晋的文章。谢晋的遗孀徐大雯将两人告上法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宋祖德和刘信达败诉。宋、刘不服上诉。2010年2月1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赔偿徐大雯各类损失约29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的判决。5月19日,静安区法院在《解放日报》刊登“执行公告”,限令宋祖德5月24日到庭履行判决。最终,宋祖德向徐大雯认错。

【点评】应该说,本案的争议不在于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而在于保护名誉权。怎样区分两种侵权行为的界限,在于毁坏的是权利人的评价,还是暴露权利人的隐私。徐大雯主张两被告所“揭露”的不是事实,而是捏造,而被告一方对此也不能举证证明所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因此,这就不是涉及隐私,而是涉及评价,侵害了谢晋的名誉权。

我也看过宋祖德写的一些文章,敢怒敢言,无所顾忌。当时我还纳闷,这些被暴露隐私的人怎么就没有出面维护权利的呢!依我看,在很多时候,他确实是在揭露他人隐私。进行社会批评应当遵守批评的规则,超越正当批评的界限而诽谤他人,或者揭露他人隐私,都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社会欢迎直言批评,但强烈谴责对他人名誉、隐私无所顾忌的恶行。应当特别肯定受诉法院在本案中的态度,是非分明,立场鲜明,并且最终使侵权人认识错误,认真执行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律适用结果特别值得赞赏!

女记者诉黄健翔诽谤案

被告挨批背后值得体味

【案情】黄健翔在新浪网发文,披露某电视台女记者与中国国家足球队前主教练的性丑闻。中央电视台女记者陆幽认为,黄健翔文中所指的女记者就是自己,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黄健翔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一审法院驳回了陆幽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确认,现有证据虽无法认定黄健翔涉案文章的相关内容特定的指向陆幽,但黄文对他人私生活的评论的确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对黄的不当行为予以批评。

【点评】判决书是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而判决原告败诉的。确定侵害隐私权或者名誉权责任有一个标准:当报道的内容没有指明所报道人物的具体人格特征时,只要原告能够证明报道中的人物能够基本锁定为原告,就应当认为原告的举证责任已经完成。令人意外的是,判决书对被告的行为没有认定为侵权,但却对被告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就是说,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是由于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认定侵权。而在侵权责任与法院批评之间似乎隐藏着一些其他问题。

网传“海运女”不雅照案

侵权与否尺度把握精准

【案情】殷小姐与朱某因感情不和分手,朱某便将大量涉及她隐私的图片上传至互联网。殷小姐称,至2009年6月2日,以百度为代表的搜索网站对上述图片及其私人信息未进行任何处理,并在百度网站开设的“百度百科”栏目专设“海运女”词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百度公司辩称,搜索引擎所起的是检索作用,本身没有刊登、发布、传播涉诉照片,且在殷小姐投诉前已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断链。法院认为,在百度百科中专设词条,并且保存侵权信息,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责任,判决百度败诉。

【点评】网站侵权与不侵权的尺度应当十分精准,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了界限:网站侵权责任的确定,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站上实施侵权行为,要自己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在自己的网站上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提示规则和明知规则确定承担连带责任。

提示规则,是被侵权人对网络用户在网站上实施的侵权行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该侵权行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构成侵权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在自己的网站上实施侵权行为而不采取必要措施的,构成侵权连带责任。

本案中,百度并不是直接的侵权人,但对网络用户在自己的网站上实施的侵权行为未尽必要注意义务。特别是其对受害人专设百科词条,文字说明该链接为“上海海运学院海运女艳照门最全照片合集”,显然属于明知。

法院判婚前债务谁借谁

还兼顾保护共同及个人财产

【案情】被告何某向原告张女士借了15万元,因是朋友关系,没有出具借条。2008年2月,何某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明确15万元是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债务仍然有效。张女士催何某还债,何某出具借条,承诺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还清。此后,何某在赚钱养家的同时,陆续归还了张女士10万元。但2009年10月,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何某还差5万余元没还。发现何某不打算再继续还钱后,张女士起诉。法院认为该款项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何某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判决何某偿还借款,同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点评】在较长时间的婚姻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比较侧重保护夫妻财产的共同性,而忽视夫妻财产的个人性。2002年婚姻法改变了这种做法,兼顾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保护。

诚然,夫妻在婚前借的债,当然是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双方结婚而发生财产的混同。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不能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在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主张清偿,也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依法当然应当准许。

不过,应当考虑到的是,双方当事人为了婚前个人财产甚至是婚前相互之间的债务斤斤计较,可能会影响双方感情。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本案正是这样,两个人纠结于相互之间婚前债务,因而结婚不到两年就离婚。在感情和个人财产发生冲突时,当事人应当有一个正确选择。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侵权

起诉一次还是一万余次

【案情】新京报社于2008年将浙江在线网站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该网站未经授权转载原告大量作品,原告要求该网站赔偿损失200万元。杭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起诉的侵权事实共有7000余篇作品还另有照片,需要分拆立案,分别起诉。新京报拒绝分拆起诉,因此,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新京报不服上诉。今年7月2日,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关于分案起诉的裁定。

【点评】本案的问题在于,根本没有掰扯实体法的问题,而仅仅是纠缠于程序——7000余篇文章和2000多幅照片加在一起是一万多个侵权行为,因此不能一起起诉,而应分别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集团诉讼和代表诉讼,众多标的相同的案件当事人不同的,都能够为了方便当事人和方便法院审理而合并为一个案件起诉,新京报起诉的案件还不是集团诉讼或者代表诉讼,而是同一个原告和同一个被告,只是侵权的事实较多而已,这正是合并审理的正当理由。一次起诉与一万次起诉,当事人完全相同,孰优孰劣,难道不分明吗!

读者诉中华书局索“挑错奖”

兑赏“应当”“可以”截然不同

【案情】中华书局曾经公开承诺:对指出出版错误的读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且实施次品召回制度,真诚赔礼道歉。后原告白平为其出版发行的《于丹〈论语〉心得》一书挑错形成的文字近30万字;《康熙顺天府志》一书,挑错620多处。多次协商未果后,白平起诉,要求中华书局支付挑错奖10万元、召回涉诉图书、赔礼道歉并将他评为“优秀读者”或给予他其他精神奖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明确承诺对指出出版物错误的读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应履行该承诺,但鉴于该承诺的奖励内容并不明确,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原告严谨的学术态度及作为中华书局忠实读者给予中华书局的关心,亦值得肯定。中华书局可以依据其惯例,给予原告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至于原告要求被告召回两书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审查范围。

【点评】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内容不够确定的悬赏广告。出版商作为商家,最重要的是讲诚信,守信用,重履约。可是在当下,诚信似乎已经不那么受人尊崇了。

高一政治《依法纳税》说课稿

作为一位杰出的教职工,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说课稿,借助说课稿可以更好地组织教学活动。快来参考说课稿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高一政治《依法纳税》说课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政治《依法纳税》说课稿1

一、说教材

1、说教材内容、地位及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通过国家税务机关的征收和纳税人的缴纳活动实现,前两框《税收及其基本特征》和《我国税收的性质和作用》主要学习税收基本知识及国家征管,本框则从纳税人角度进行探讨:介绍了什么是纳税人及其决定因素;我国的主要税种;公民应树立“纳税人”意识,是前两框知识的引申,又是对第五课知识的总结和升华。既是一个紧密联系实际的问题,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纳税人意识,树立自觉纳税的觉悟,是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重要知识点。

2、说教学目标:根据高一学生身心特点、知识储备,结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及本框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如下: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纳税人的基本含义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了解我国的主要税种,并明确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能力目标:通过布置预习和对主要税种的自学和比较,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及对比分析问题的能力,结合实际材料培养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纳税是爱国行为,偷税等行为是违法的、可耻的。同时明白,纳税人既要有自觉纳税的义务,也要有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关心国家对税收的使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学生进一步认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3、说教学重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因为它是本课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的结合点。

4、说教学难点:理解纳税人的含义,因为比较抽象,同时又是理解本节课内容的基本知识点。

二、说教学方法: 根据“理论联系实际、知识性与思想性相结合、提倡启发式教学”的原则,从高一学生特点和自身实际出发,本节课综合运用指导自学、组织讨论和讲授法。由于重难点较抽象,使用讲授法突破。

三、说学法指导: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要“以学生为主,教会学生学习,使学生形成适应学习型社会需要的终身学习的能力”。高一学生的学习方法单一、不注重效率、死记硬背,因此在教学中要注重学习方法指导。通过本节课进一步使学生明白预习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培养自学能力,指导学生进一步作好笔记,学会圈点勾画,提高学习效率。

四、说教学程序

教学过程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1.复习提问:我国税收的性质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过渡: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通过国家税务机关的征收和纳税人的缴纳活动实现,这节课我们从纳税人方面进行探讨。

2.展示视频:“每个人都与税收有密切的关系”

问:从视频我们知道,每个人都与税收有密切的关系。那是不是每个人都要缴纳税款呢?

过渡:要不要缴纳税收问题,便是纳税人问题

复习旧课培养学习习惯

视频引入,激发兴趣

讲授新课

一)纳税人的含义及决定因素(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提问。识记纳税人的含义及决定因素。

师(分析):(1)从字面上看,纳税人是指纳税的人。但“人”既指自然人,也指法人。纳税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纳税人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实体而非间接进行纳税的人。

(3)是由税法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判断:“全体公民都是纳税人”,对吗?(生答略)

师:纳税人是一个综合概念,而在实际生活中,纳税人都是具体的,是同一定的税种相联系的。依照税法,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所以,要进一步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必须了解各个税种。

二)我国的主要税种(板书)

展示表格,学生自学,完成表格内容:

我国的主要税种对比表

主要税种

含义

纳税对象

纳税人

作用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学生回答,学生补充,老师对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适当讲解。

师:除了这些内容,每一种税种还有税率、税收附加或减免等规定,这些税种和具体规定,共同构成了国家的税收制度。

师:税法对纳税人有祥细规定,那是否所有纳税人都纳税了。

展示:据有关方面统计,xxxx年中国7万亿的个人储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到储蓄总额的80%,但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xxxx年4月,税务部门根据举报,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税收检查,调查证实晓庆公司从1996年以来采取各种手段偷逃巨额税款1458、3万元人民币。“富人为何不纳税”等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700余位居民的访问调查

我交纳全部个人所得税

24、7%

我交纳部分个人所得税

33、4%

我应该纳税,但还没做

18、2%

我不属于纳税范围

23%

未回答

0、7%

“公民应该依法纳税”下的态度

积极纳税,支持国家

37、2%

依法纳税,但不情愿

38、9%

钻制度空子,尽量避税

7、8%

看看大家,随大流吧

14、9%

未回答

1、2%

问: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什么问题?无论从纳税自觉性或法制观念来看,都显得不成熟,表明必须加强税法的宣传和教育,强化和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使公民真正把依法纳税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自觉履行。

三)公民应树立“纳税人”意识

师:首先要明白“纳税人”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应当履行义务自觉纳税;二是公民还要行使权利,以纳税人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使用,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

1.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学生阅读教材,回答为什么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分析:①由社会主义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所决定的。税收是国家职能实现的物质保证,同国家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人民的安居乐业、生活幸福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公民应当自觉纳税;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在社会生活中,每个公民都享受着国家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享受服务就必须承担义务。③有偷税等行为的人,不仅是违法的人,更是缺乏责任心的人,是不讲道德的人。所以,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师: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公民不仅仅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同时还要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师:纳税人为什么要行使权利?怎样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回答。

2.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师:税金的征收和使用,是通过国家职能部门具体的责任人来操作完成的,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纳税人的利益。因此,公民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应以纳税人的高度责任感,关注税收的作用,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以便于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体现学生的主体,培养自学能力。

通过讲解突破难点

过渡

体现主体,

培养自学能力及比较分析能力。要求学生根据表格进行“快准全”阅读,同时进行“圈点勾画”

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认识表格的能力

激发兴趣

承上启下

教学重点,利用学生自学和讲授法突破。同时培养学生记笔记的习惯,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树立纳税人意识

课堂小结

利用板书进行小结

讨论:中学生在学校读书,与纳税无关,这种想法对吗?为什么?

师:这种认识是不对的。①从纳税人的角度讲,有的中学生已经成为纳税人。如使用自行车。②中学生是家庭的一员,如果家人从事了应税活动和取得了应税收入,中学生有责任督促他们自觉纳税。③中学生享受着国家财政提供的社会服务,国家税收的多少同中学生也息息相关。所以也应该树立“纳税人”意识,成为国家税收制度的自觉维护者。

整理思路知识系统化。

联系学生实际,培养运用知识能力,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巩固新课

课堂练习:完成《名师伴你行》P25A卷选择题部分

布置作业:完成《名师伴你行》P25B卷

巩固知识,培养知识迁移能力,形成学习习惯

高一政治《依法纳税》说课稿2

说教学设计

(一)说教学目标

根据本教材的结构和内容分析,结合着高一年级学生他们的认知结构及其心理特征,本课教学我确立了知识、能力、情感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含义;理解二者的区别和联系;结合典型事例,理论联系实际,正确认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指出偷税、欠税、骗税和抗税是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2、能力目标:通过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方法培养学生的辨别比较能力,观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引导学生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使学生懂得自觉纳税是爱国行为,偷税欠税等行为是可耻的违法的;同时使学生懂得既要有自觉纳税意识,也要有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关心国家对税收的使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学生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二)说教学内容

教材内容的地位、作用与意义

《依法纳税》这一框题的内容在《经济生活》这一整体中是一个重点内容,因其内容反映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税收”;并且它的内容较之“分配方式”“财政”等内容更接近学生的生活实际,符合政治学科新课程改革“贴近生活”、“帮助学生参与当代经济生活”理念的要求。

教材的编排特点、重点和难点

(1)编排特点:《依法纳税》是《经济生活》第三单元《收入与分配》中的最后一框题,是第九课《征税和纳税》的重点也是本单元的一个重点。

(2)教学重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教学重点。

(3)教学难点:“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关系是教学难点。

(三)说教学对象

学生已有知识和经验

通过前面的学习,学生已经掌握了税收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以及税收及其种类等相关内容,并且南庄本地有大量的企业,学生对纳税人纳税特别是本地企业的纳税有着一定的感性认识。但高一学生接触和了解的生活实际有限,学生的知识储备比较少,本课内容对他们而言有一定难度。

学生学习方法和技巧

观察发现法、思考评价法、合作探究法、分析归纳法。

学生个性发展和群体提高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群体提高是在课堂教学中不可忽视的。本课内容以探究活动为主,在课堂上给学生提供自由活动的空间,让学生主动参与,积极讨论,既活跃了思维,拓展了视野,也增强了自信。另外还要用不同的尺度去合理地评价学生。要使每一位学生认识到自己是能学好的,体会到成功的乐趣。

(四)说教学策略

教学设计思路

为实现师互动共进,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探究性学习,我将本堂课教学设计思路定位在师生互动、共同探究,突出对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多结合学生生活中特别是南庄本地和佛山地区的实例,适时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学生在生活现实的情景中体悟道理,学会参与当代经济生活。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直观演示法、集体讨论法、讲练结合法等

教学媒体的选择与运用

采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学生的情景演示视频、相关案例图文演示、学生喜闻乐见的fLAsH动画、歌曲等,活跃课堂气氛,强化教学效果。

教学流程

教学流程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导入税收就在我们身边,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与纳税发生联系1、探究活动一,2、播放情景短片《纳税与我无关?》

3、展示生活场景:银行取款、超市购物等集体讨论,并发表自己对短片和情景展示的看法,形成认识:人人都与纳税有联系。

讲授新课一:纳税人与负税人

1、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含义

2、纳税人与负税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3、人人都是负税人1、突破难点,2、采用概念关系图分析法和材料分析法,3、结合课本85页例子,4、分析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含义和关系。

5、点出不6、一定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7、但都是实际的负税人。分析85页关于电器厂和超市谁是增值税纳税人和负税人,明白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2、违反税法的现象

3、树立权利和义务意识,4、积极行使税收监督权1、突破重点,2、播放fLAsH《假如国家没有税收》,3、分析税收的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探究活动二:《我当一回税务官》,5、采用材料分析法,6、结合南庄和佛山本地实例,7、分析四种违税现象及处罚,8、并用图表归纳整理这块内容。

9、播放fLAsH歌曲《十年》

10、探究活动三:播放短片《买掌上电脑》和《拆来拆去的市中心雕塑》通过对各种动画和现实材料的了解,进行积极的探究活动,从而明白税收的性质,树立依法纳税的思想,敢于跟违反税法的现象作斗争,知道自己在生活中的不足,并积极行使对税收工作的监督权。

练习巩固

xxxx年高考广东卷16、17、18题

情感升华课后探究活动安排:

情景设置:在税收宣传活动日中,某税务机关征集税收宣传标语和口号,请你为其设计税收宣传口号。

板书设计:

纳税人和赋税人

1、纳税人

两者关系

2、赋税人

二、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其处罚

树立权利与义务意识,积极行使对税收的监督权

(五)说教学评价

本节课我在教学中主要结合生活实际设计整个教学环节,让学生在自己身边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力求体现《经济生活》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要求。整节课以学生探究活动为主,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重点突出,难点突破,辅助材料丰富多样,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学生学习积极主动,课堂气氛活跃,讲练结合,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最后安排了一个实际操作活动,让学生利用所学本课知识设计税收宣传口号,体现了思想政治课“服务生活”的要求,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说教学反思

本节课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学生作为负税人的意识不强,许多学生觉得自己与税收无关,也很少有把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积极监督身边的交税与收税行为,教师要多作引导,让学生做到“知行合一”。

高一政治《依法纳税》说课稿3

各位领导、老师们:

你们好!

今天我说课的题目是新课标高一政治经济生活第三单元第九课第二框《依法纳税》。

首先,我对本框题进行分析

一、说教材

1、说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依法纳税》这一框题的内容在《经济生活》这一整体中是一个重点内容,在介绍税收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依法诚信纳税教育。本节课是第三单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的结合点,也是充分体现我们政治学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方面。

2、说教学目标

根据新课程标准,思想政治课必须达到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三维目标的统一。据此,确定本节课必须达到三个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含义、区别和联系,剖析一些主动纳税和违反税法的事例,说明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必要性。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财政与税收、税收与公民生活相互关系,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纳税是爱国行为,偷、欠、抗、骗税是违法行为,是可耻的。公民既要依法履行自觉纳税的义务,又要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关心国家对税收的使用,充分认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3、说教学的重、难点

本着高一新课程标准,在吃透教材基础上,我确定了以下的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能否依法纳税关系到国家的财政以至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我国每年因税收流失导致损失达1000亿元的客观实际更显示出加强纳税人意识教育的重要性。自觉依法纳税、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设置本节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成为实现本节课情感价值观教育的重点内容。

[教学难点]纳税人与负税人

基于学生的认识水平和生活体验的局限,学生容易混淆纳税人与负税人这两个概念。而这两个概念是实现本节课目标,认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确定本节课的教学难点为:纳税人与负税人。

为了讲清教材的重、难点,使学生能够达到本框题设定的教学目标,我再从教法和学法上谈谈:

二、说教法

考虑到我校高一年级学生的现状,我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1、多媒体辅助教学:制作政治课件,将文字、图形、动画等媒体有效整合,创设直观性与探索性相结合的教学情境,突出重点,分解难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探究式教学:教学中联系实际,创设情境,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在探究中解决问题,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经济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

3、小组合作学习: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学习意识,又能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说学法

1、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从各种资料中获取信息的能力。

2、通过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互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使学生在探究性学习中,掌握比较、分析综合等科学的探究方法。

我从学生的生活体验入手,运用案例等形式创设情境呈现问题,使学生在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问题的分析与解决中主动构建知识。

在引导学生思考、体验问题的过程中,可以使学生逐步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做既有利于发展学生的理解、分析、归纳等创新思维能力,又有利于学生观察、思考、动手、协作等实践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力求实现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并重,知识与能力并重的目标。

四、说教学过程

流程一

复习旧课:什么是税收?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种类?

设计意图

温故而知新、通过对税收的巩固复习,为本节课作必要的准备、

流程二

导入新课

观看fLAsH《假如国家没有税收》,回答它说明了什么问题?

集体讨论,并发表自己对短片的看法,形成认识:人人都与纳税有联系

设计意图

采用flash动画导入新课,吸引学生注意,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合作学习、引导学生身临其境,激发学习兴趣

流程三

一、纳税人与负税人

教师点拨提出讨论问题:请同学们找出课本相关内容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并加以评析。

展示知识结构: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区别和联系。

设计意图

设置此讨论题目的在于让学生在讨论中互相启发,区分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区别和联系,以及把握一个观点:一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主要看是否取得应税收入,是否发生应税行为。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利于学生自主构建知识结构

流程四

二、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依法纳税的必要性

以西方谚语:“惟纳税与死亡不可避免”请结合课本内容和自己的所见所闻,谈谈你的看法。

教师点拨归纳出:

设计意图

目的在于用诚信纳税的正面例子,说明依法纳税的必要性。并通过层层设疑让学生懂得依法诚信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流程五

2、违反税法的行为

指导学生自读P86—87,举例分析几种违反税法的行为?它们有何区别?应受什么处罚?

展示表格“比较四种违反税法的行为”、

设计意图

由于该内容通俗易懂,故设置为自主探究。运用表格的形式直观形象,并结合相关材料进行分析、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流程六、行使纳税人权利教师设疑、点拨,注意充分肯定、及时鼓励学生的创新建议。

设计意图实现政治教学的德育目标。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五、说教学评价

本节课我在教学中主要结合生活实际设计整个教学环节,让学生在自己身边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力求体现《经济生活》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要求。整节课以学生探究活动为主,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采用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学生学习积极主动,课堂气氛活跃,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

各位领导、老师们,本节课我根据高一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及其认知规律,采用活动探究的教学方法,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的“导”立足于学生的“学”,以学法为重心,放手让学生自主探索的学习,主动地参与到知识形成的整个思维过程,力求使学生在积极、愉快的课堂氛围中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我的说课完毕,谢谢大家。

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思考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方式?

对于这些社会法律热点问题应该怎样看待,近期国内和国际社会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声音。

应该说是在情理之中的,然而情理之外的看法不等于就是理性的看法。也不等于就是正确的看法,特别是在今年这样特殊的环境下。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们更要保持清净的头脑和和平的心态。只有以冷静的分析和客观地看待,我们才能正确把握事物的全貌。

社会热点法律问题,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感受和幸福指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对待社会热点问题,协力推动社会热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于建设幸福和谐韶关,意义十分深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新时代的法律问题更是层出不穷,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呢?提高思想认识是至关重要的。

1、要理性地看。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会因为人们不承认而消失。因此,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当客观承认、积极面对。那种对问题视而不见、漠然置之的态度,那种闻问题而色变、视问题为洪水猛兽的态度,是不理性、不可取的,既不利于正确认识问题,更不利于有效解决问题。

2、要严肃地看。看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不放大,也不缩小;不言重,也不看轻。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都是大问题而不是小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

3、要全面地看。要正确认识问题,就要对它全面地看:既要瞻前顾后,也要左顾右盼;既要总体把握,也要分清主次。如果“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就很容易导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有坚持从总体上进行把握,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进而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4、要具体地看。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性质、成因、形态上有某种相同和类似的方面,我们不能跟随大众的思想。随波逐流必须在人潮中保留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想法。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

经历了有意义的活动后,我们一定积累了不少感想吧,可以把这些感想记录在活动总结。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份精彩的活动总结,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给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有很多义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中华民族在推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古老神秘的中国在列强的侵略和帝国主义的破坏下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什么当时的中国会被侵略到如此体无完肤?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还是中国人的软弱无力?或许前者的原因更甚。但是当时的中国确实也较为落后。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侵略。

历史探索的结果使中国有了新民主义社会,有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宪法和法律来保卫和维护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做守护宪法的保卫者,做遵守宪法的执行者。现实的结果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进入到现如今的社会,宪法日益完善和健全,而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

暴力问题是当今社会令人头痛不已的问题。前不久发生的永安县初中生打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小小年纪的打人者让被害男女生跪在地上求饶,打人者气焰嚣张连扇被害女生巴掌。这个视频让人看了心痛不已,看着被害女生通红的面部和跪下的膝盖不禁发人深省,这是学校教育的缺失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

然而,我却更相信是后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或是对于法律的无视让他们可以这样去欺负一个身无缚鸡之力的女生。通过此次事件,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治素质,成为新中国遵守宪法的守护者。

毒品两字使人闻风丧胆,是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有害物品。毒品对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人产生依赖性从而控制人的精神活动。然而毒品中的暴利却让贩毒者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去谋取暴利。

如今的公共人物有许多人吸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艺人们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而毒枭们贩毒却是为了钱财。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一处是自己的容身之处,而毒枭不惜知法犯法,去危害自己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可悲的。

宪法是为中国人民制定的,宪法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发展,为了让我们不做错事,为了保障我们的人权。因此,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宪法,体会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宪法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宪法维护了我们公民自己的权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宪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成为宪法的遵守者。

学习宪法,共同创造校园的美好明天,共同开辟自己的美好未来。学习宪法,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我们都要做宪法的守护者、执行者。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2

xx镇初级中学为了进一步推进宪法教育,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9月15日上午,兴安镇初级中学在录播教室举行20XX年“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此次比赛共有17位选手参加,校长周xx、书记吴xx、副校长陈xx以及黄xx、杨xx等老师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在本次比赛中,参赛选手紧扣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和现实情境,讲认识、谈体会,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情感,分析了学宪法、讲宪法对中学生成长进步的重大作用。本次演讲比赛以《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等为主题,生动地向所有同学们倡议: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推广宪法,遵守宪法的小主人。他们自信沉着,激进昂扬,精彩的演讲博得了台下阵阵喝彩。

最终,156班陶阳及168班苏xx同学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通过此次演讲比赛,既加深了学生对宪法的认识,也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推动,体现了满满的正能量。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3

遵照上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宪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安全办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手抄报、广播、课堂为阵地,向师生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中队会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开展一次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主题中队会,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小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开展手抄报评比、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播放法制录像

我校安全办组织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我们利用中午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12月中旬,我校安排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教育,利用真实的案例,向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地教育宣传。我校还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对广大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4

按照《蓬安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中共蓬安县委宣传部、蓬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蓬法组〔20xx〕2号)文件要求,南燕乡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并召开了工作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二、突出重点,深化教育。突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三、广泛宣传,增强实效。一是利用广播、会议、简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二是要求各村在辖区内设宣传点进行综治法律宣传,特别是对宪法的宣传以及国土、计生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空前高涨,宣传场地人头攒动,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扩大了宣传范围,达到了宣传效果。三是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街道门前卫生三包、防邪宣传活动等多种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真正结合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浓厚了宣传教育氛围,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又进一步巩固了法制学习的成果,增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5

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培养全体师生法制意识,我校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的活动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为了配合国家宪法日主题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学校电子屏每天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等内容的宣传标语,营造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落实宪法晨读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1.精心组织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上午10:05-10:15,学校利用观看教育部主会场的直播活动之机,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了同步跟读。通过宪法晨读,让学生学宪法、知宪法、守宪法,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2.利用班会活动召开“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班以宪法知识竞赛、讲故事、观看法制教育视频、辨别身边常发生的行为、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与广大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学校学工处对各班级班会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全校学生做到人人都参与,将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3.12月5日,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的国旗下讲话,从升国旗讲起,为全体师生讲述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这一次生动的国旗下讲话,引起了全校学生的强烈共鸣。号召全体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增强了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进一步创建平安校园创造了有利条件。

宪法小卫士的活动总结6

为积极贯彻实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会议,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

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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