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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史蒂芬金十大经典小说

发布: 更新时间:2023-03-26 20:30:21

本文目录一览:

  • 1、史蒂芬金十大经典作品
  • 2、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电影《迷雾》出现有哪几种怪物?
  • 3、史蒂芬金《幻影凶间1408》恐怖的励志片。
  • 4、Stephen king 这个.什麽意思,怎么读啊(中文谐音)
  • 5、小丑回魂女主经历了什么
  • 6、你也在找写作缪斯吗?—— 史蒂芬金《写作这回事》读后感

史蒂芬金十大经典作品

史蒂芬金十大经典作品:

1、狂犬惊魂

该片讲述家庭主妇唐娜和另一个男人斯蒂夫有染,当她决定中止这段关系的时候,斯蒂夫却报复性地将他们的关系透露给唐娜的丈夫维克,夫妻关系顿时陷入僵局。某天,维克以公务之名离开,唐娜则带着5岁的儿子泰德来到某汽车旅馆居住。

汽车旅馆老板的儿子布莱特有一条名叫古卓的圣伯纳犬,古卓偶然被蝙蝠咬了一口,竟由此变成嗜血如命的凶残恶犬,它开始向唐娜母子发起了攻击。

2、死亡地带

该片讲述尊尼在回家途中不幸撞上大货车,死里逃生,昏迷了五年,在桑恩维萨克大夫的治疗下,终于醒了。撞伤后的尊尼,变成有奇特的超能力,不但能预测护士家失火,也能看到大夫的过去,顿成镇上的风云人物。

3、克莉丝汀魅力

该片讲述阿尼•科宁汉姆是某所高中内极不起眼的学生,他沉默寡言、木讷内向。父母对他没有过多关注,身边只有女友丽和好哥们丹尼斯,再无其他朋友。

某天,阿尼看上一辆1958年产的二手普利茅斯•复仇女神,他立刻爱上了这辆车,毫不犹豫将其买了下来。但是阿尼的举止渐渐变得奇怪起来,他不再关心周遭世界,而是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这辆名为“克莉丝汀”的车上。

当了解到克莉丝汀的背景之后,丽和丹尼斯决定摧毁汽车,拯救阿尼,然而克莉丝汀似乎对挡在她面前的人毫不留情。

4、宠物坟场

该片讲述医生路易斯因工作关系,携妻子瑞秋、女儿艾莉和儿子普吉离开芝加哥搬到了某小镇中,新家近傍公路,屋后有一条蜿蜒小路。邻居杰德老人介绍小路通往宠物坟场,那里埋着多年来死在公路上的动物们。第一天上班,路易斯就遭遇了一位重伤死亡的患者,他仿佛看到死者对他说话,对方声称为了感谢他的救助,将阻止他接近鬼魂。

不久,儿女的猫被车撞死,杰德带领路易斯将猫埋葬在山上的印第安坟场,而猫竟然复活了,担心女儿伤心的路易斯松了一口气,但复活的猫咪变得异常暴力与恶臭。数天后,小儿子不幸被车撞死,伤心欲绝的路易斯想把儿子的尸体埋入印第安坟场。

5、世纪邪风暴

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金此次带大家进入一场世纪风暴,狂风大雪令小岛的居民陷入孤立无援。一个无所不知的人闯进他们的社区,不断地说:“满足我的要求,我便会离开。”

市政厅或许能抵挡风雪的怒吼,却抵挡不了这神秘人所带来逐渐升级的恐惧。一双邪恶的手竟造成比世纪风暴更毛骨悚然的浩劫。

6、小丑回魂

1989年,位于缅因州的德里市,正被恐怖的阴影所笼罩。从上一年开始,儿童失踪案接连发生,似乎某个可怕的未知存在悄然来到了人们中间。痛失弟弟的少年比利,决定和艾迪、瑞奇、史丹利等伙伴利用暑假寻找弟弟乔治的下落。

不久之后,遭小坏蛋们欺负的小胖子本、被疯传放荡的坏女孩贝弗莉以及父母死于大火的孤儿麦克相继加入这个受到嗤笑的窝囊废联盟。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经历了一连串的超自然的恐怖体验。少年们发现,在这个被诅咒的城市,每隔27年非正常死亡人数就会飙升。狞笑着的小丑,深入每个人的心底,挖掘他们最恐惧的部分。

7、1408幻影凶间

恐怖小说家麦克(约翰·库萨克饰)喜欢带着科学设备到闹鬼的地方探险,以收集写作素材。这次他选择了海豚酒店,不顾酒店经理(塞缪尔·杰克逊饰)的强烈劝阻,住进了曾有多名住客自杀的1408号房间。

麦克如愿以偿的经历了很多恐怖事件,彻底改变了他之前对灵异现象的看法。当他终于承受不住一波一波的恐怖攻击,准备离开1408号房间时,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他用尽办法也无法离开。

8、迷雾

一座风景秀美的小镇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浓雾瞬间淹没,雾中传来阵阵惨叫,人们惊慌失措地四处逃散。戴维和他的儿子与众多镇上的人被困在小镇超市里,等待雾的消散,浓雾并没有如期望的散开,而走进浓雾的人一去不返。浓雾逐渐露出了它狰狞的面目,恐惧、惊慌、挣扎、悲伤、绝望。

人们的精神濒临崩溃,如何才能活着走出迷雾?面对超市里几近癫狂的人们和超市外吞噬一切、不可知的迷雾,戴维紧紧搂着儿子,开始了艰难的求生之路。

9、闪灵

杰克(杰克•尼科尔森饰)是一个作家。一个冬天,他得到了一个看管山顶酒店的差事。这正合杰克的意思,他正好可以有一个幽静的地方写作。于是杰克带着妻儿搬进了酒店。

冬天大雪封路,山顶酒店只有杰克一家三口。从他们一搬进来,杰克的妻子温蒂(谢莉·杜瓦尔饰)就发现这里气氛诡异,杰克的儿子丹尼(丹尼·劳埃德饰)经常看到一些他不认识的人,但这里除了他们一家别无他人。

而杰克除了一整天闷头写作外,脾气亦变得越来越古怪。直到有一天,温蒂发现丈夫这些天来一直写就只有一句话:杰克发疯了!

10、危情十日

畅销书作家保罗•谢尔顿(詹姆斯•凯恩饰)带着他的最新作品《米瑟莉》驱车走在回家的路上。途中他遭遇了可怕的暴风雪,轿车发生侧翻事故,保罗的双腿严重受伤,幸好被独居在附近山顶的护士安妮•威尔克斯(凯西•贝茨 饰)及时相救。

安妮是保罗的头号书迷,在她的悉心照顾下,保罗的伤势日渐好转。但当她获悉喜爱的女主人公在保罗的新书中已经死亡,却难以遏制心中的怒火,通过各种手段向保罗施加报复,逐渐将作家逼向了绝望。

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电影《迷雾》出现有哪几种怪物?

今天我们要介绍《迷雾》里最神秘的生物,无论在影片中还是在史蒂芬·金(Stephen Edwin King)的小说里,都没有正面描述它的样子,怪物编号0034-触角怪。

触角怪全名:Tentacles,因为始终没有露出它们真正的样子,所以无法判断其生物属性。但如果仅分析触手部分,看上去像是扁形动物门纲绦虫纲的某种蠕虫。

触角怪的外观,看上去和章鱼触手差不多(而且特别像交接腕hectocotylus),这让它看上去像是某种怪物的部分器官。触角上同样存在类似吸盘的结构,但触角末端拥有独立的巨口以及利爪,这看上去又像是独立生物。(这点和《极度深寒》中的奥物瓦类非常相似)

实际上关于触手独立这点,一位西雅图的研究者做过分析,他发现章鱼的决策机制与人类的决策机制正好相反,我们人类是由大脑向下指挥身体行动,而是章鱼是由触手指挥身体的决策机制,这就注定了触角拥有独立自主的能力。

触角怪整体呈现肉色,看上去如同一条巨大的肌肉棒子,从外形分析就知道它的力量奇大。触角上应该没有视觉系统,从影片画面分析,它们通过听觉、触觉或者嗅觉来辨别猎物的位置。此外触角怪的血液以及体液呈现的颜色是黑黄色,初步排除含有毒性以及腐蚀性。

从影片画面分析,触角怪体型有大有小,最大的直径有一米多粗,长度至少在20米以上,至于体重无法估测,毕竟它的主体始终不曾露面。

触角怪的攻击方式:它们最主要的攻击方式还是依靠蛮力,粗壮地触手如同蟒蛇一般缠绕住猎物,然后将其拖入迷雾之中。此外触角怪末端生有巨口和骨刺,巨口用来撕咬,骨刺应该具备麻痹效果。

触角怪的防御能力其实很一般,影片中男主用消防斧就能将其斩断,冷兵器都扛不住的它,面对热武器时应该会被撕成碎片。

《迷雾》中的触角怪,其实是史蒂芬·金小说里的常客,在他另一部作品《神秘别克8》中也有出现,而且同样是来自平行宇宙的怪物。而史蒂芬·金的怪物世界,很大程度上是受“克苏鲁神话体系”影响的。

“克苏鲁神话体系”开创者,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音译Howard Phillips Lovecraft)尤其喜欢描述水中怪物,元素包括:鳞片,触角,鳍等等。后来据很多学者分析,洛夫克拉夫特的恐惧之源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他对于海鲜食物出自灵魂的厌恶。

所以这些让人头皮发麻的克苏鲁怪物,很可能源自一盘美味的海鲜,只是在洛夫克拉夫特的视角里,它们实在太让人恶心了。不过克苏鲁的核心,并不是怪物扭曲的外形,而是人类对于未知与虚无的恐惧,这也是克苏鲁影响力如此之大的重要原因。

史蒂芬金《幻影凶间1408》恐怖的励志片。

史蒂芬金的小说《幻影凶间1408》,这本小说也许大家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另一部恐怖小说的经典之作《闪灵》就会被很多人熟知了,当然说实话《闪灵》实在太经典了,以至于我一直没有看过,直到看了之前很火的《头号玩家》,我才了解到《闪灵》这部电影,这部电影拍摄的时代太过于久远了,1980年距今已经40年了,这样一部电影确实太经典了。

其实在这部电影当中运用的很多手法,与《幻影凶间》很很多相似之处,毕竟是同一个作者写的,《闪灵》原小说创作于1977年,《幻影凶间1408》推测创作于2004年(搜不到这本书具体的完成时间,但是推测小说改编成电影,两者创作时间应该相距比较近),虽然两本书创作时间相距二十多年,但是创作风格是一样的,也许这样一种风格就是属于史蒂芬金对于恐怖的独特理解,他始终在作品当中更多的表达一种心理上的恐怖,以及故事之外的故事,从每一个细节去体验恐怖,他的作品不是属于直接看完就害怕的那种,而是细思极恐的,你越思考越觉得害怕。

史蒂芬金大多数的作品结局是开放式的,就比如《幻影凶间1408》这部电影,我看到有人总结了四种不同的结局呢!我觉得这样一种开放式结局的写作风格,也许就是他的很多小说,翻拍成电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即让观众看到就一个完整的故事,又可以让观众去自我创作结局,这样的电影等于是作者和观众共同完成的,有参与感,代入感以及成就感。

聊了这么久小说家史蒂芬金的故事,下面进入正题,我们来聊一聊《幻影凶间1408》。

《幻影凶间1408》讲了个什么故事呢?就是说男主麦克是一个恐怖小说的作家,这一点和《闪灵》的男主职业有点相似啊,麦克喜欢带着科学设备到闹鬼的地方探险,以收集写作素材。这次他选择了海豚酒店,不顾酒店经理的强烈劝阻,住进了曾有多名住客自杀的1408号房间。麦克如愿以偿的经历了很多恐怖事件,彻底改变了他之前对灵异现象的看法。当他终于承受不住一波一波的恐怖攻击,准备离开1408号房间时,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他用尽办法也无法离开。

这个故事其实跟去年的恐怖新作《密室逃生》有点像,都是为了逃出一个房间。但是恐怖片《密室逃生》是运用物理手段制造恐怖效果,《幻影凶间1408》更多的是幻觉和鬼魂制造恐怖,一个物理攻击,一个心理攻击,两种不同的恐怖形式。

我们来聊一下剧中比较有趣的情节

NO,1

男主麦克早期的《父子归家路》是一本描写父子真情的小说,这本书在剧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他的签售会上,参加他签售会的人也许只是好奇,好奇有没有鬼怪,好奇一些未知的东西,而且参加的只有几个人,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夸他恐怖小说写的好的,只有其中一个女孩提到了他早期的这本书《漫漫回家路》,并且希望他可以继续写这样的书。第二次是1408房间所属酒店的经理,他也说男主这本书写的不错。两次提及这本书,首先,说明他的早期的作品是有真情流露的,而现在写作只是为了赚钱,对待文字的态度已经变了。其次,说明早期他与父亲关系很好,但是现在他已经很久没去看过他的父亲了。无论是对于文字,还是对于父亲,他这样巨大的反差,都在暗示他这些年一定经历了什么事情,才导致男主性情大变。

NO,2

男主在海滩冲浪,突然看到一个横幅,这时一个海浪把男主打下水去,以后男主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海滩,吐了几口水就没事,而事后也没什么事发生,这件事出现的特别突兀,终于我在剧情进行到大多半时,再次看到这个场景,男主被困在房间里,忽然房间被水灌满,画面一转男主再次来到沙滩,再次被浪打下水去,只过不这次他住进了医院,他的妻子从外地回来守在他身边,这时的男主心态已经改变,他向自己的妻子敞开心扉,夫妻之间关系得到和解,并且去养老院看望自己的父亲,最终他把1408房间的经历当做了一场梦,一场很真实的梦,并且将梦中的经历写下来,写了一本很不错的恐怖小说,本以为故事就这样圆满的结束了,不料当他去寄稿件的时候,房间突然变成了1408房间,原来他还在这里,但是现在的男主心态已经变了,之前他努力逃避现实,现在他敢于面对自己的恐惧了!

这个场景有点《盗梦空间》的感觉,它将现实和幻境,结合起来,衔接的特别好,而且剧情的在这里的两次反转,令人印象深刻,我只想说,太刺激了!

NO,3

对于13这个数字的隐喻,13”成是西方文化最为忌讳的数字,是最为不吉利的数字了,而剧中有很多次提到13,男主要去的那个房间号,加起来就是13,房间所在的楼层也是13,所以男主住的地方是13层13号酒店放钥匙的盒子是“6214”同样加起来是13; 第一期死亡案发生在1912年,加起来是13;酒店的位置是在2254 Lexington st, NYC, 2254加起来还是13. 。但是神奇的是数字13在我国是一个吉祥、高贵的数字,甚至在古代13是帝王之数,是皇帝的独享。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东西方文化差异还是比较大的。

NO,4

明信片是谁寄给男主的?这是本剧很值得深思的问题,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海豚酒店的经理,有许多人说是这个酒店经理寄给男主的明信片,希望男主来探索1408这间鬼屋,并且解开1408的疑团,又说经理标记了男主,说男主一来酒店就通知他,然后他一系列的劝说,其实是在考验男主有没有能力与勇气去探索,这样的说法有点牵强,因为男主为了住这1408,还请律师之类的,所以说,这家酒店并不希望有人住这间房间,避免发生意外,男主硬要住,经理提前了解一下他,并且标注让男主来见自己,不是很正常吗?提前了解是为了了解男主的目的,并且主动把在这间房自杀人的资料给他,这不是想让男主得到自己想要的,而且知难而退,没问题吧!如果经理是为了让男主去解决问题,那么过了一个小时之后,为什么经理没有去救援呢?甚至整个过程中经理只出现了两次。

第二种,是他的主编朋友,他的朋友为了让男主有创作灵感,所以给他这样一次经历,这个人的动机很合理,这样的场景在男主的梦里面就有所提及,他要去给他朋友寄稿件,而且结尾他为什么阻止男主的妻子拿回自己丈夫的遗物呢?是不是有可能他害怕男主在里面留下线索呢?毕竟男主妻子更有可能联想到他,而经理根本不认识他。

第三种,可能是他的读者,毕竟读到他的书之后,有些人也许会给作者推荐一个他认为比较的恐怖地点呢?确实也有这样的可能性。

NO,5

在这部电影中到底有没有鬼怪呢?答案是,有。在男主进去1408后出现了很多幻觉,比如,他对着冰箱里的经理说话,他突然大发脾气,开始砸东西,可是画面一转他只是对着冰箱砸东西,哪里什么都没有,之后他的一个梦境,更加肯定也许没有鬼,只是磁场影响他,让他出现幻觉。然而结尾里男主的录音器突然冒出男主女儿的声音,细思极恐啊,剧情再次反转。

NO,6

男主有三次机会可以逃脱死亡,第一次经理劝说,第二次电梯门自动打开,第三次维修工指导男主修理空调,这是在这里男主离开是最为明智的选择,因为他此时已经感觉到房间的不对劲,可是他却没有选择离开,好奇心害死了他,当然如果他离开了,我们看啥,随意调侃一句吧!

这部电影的结局其实挺励志的,鬼魂通过电话告诉男主,你如果不选择自杀,我们就让你经历一次一次绝望的一小时,但是男主很镇定的告诉电话那头,我哪怕死,也不会选择你们的方式,如果必须死,那么我愿意和你们同归于尽。以后男主就穿好西服,点燃了整个1408,此时此刻的男主,已经不再恐惧,不再慌张,经历了这么多,他已经敢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面对自己死去的女儿,面对自己的妻子,面对自己的父亲,他的心结已经打开,他获得了新生,永远的和他的女儿在一起了!

这部电影的恐怖氛围有点类似《闪灵》,鬼魂虚虚幻幻,并没有真实的出现在电影当中,每个场景都是幻想,鬼魂并没有直接攻击人,而是通过迷惑人心,让人的心理出现问题,从而达到自杀的结果。这是史蒂芬金一直以来的作品风格,永远都不直接描写鬼,而是写人,写人心,最终直击人心,带给人恐惧感。

Stephen king 这个.什麽意思,怎么读啊(中文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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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回魂女主经历了什么

杰罗德游戏》里,那个小时候被父亲性侵,从而内心埋下阴霾的女主,在《小丑回魂》里,同样有角色对照。史蒂芬金非常关注,在社会形态里,弱势的孩童成长,和心理问题。有影迷曾经评价说:史蒂芬金一定是本人,在小时候,遭遇过什么重要的童年阴影事件,才能如此深刻的写实这些心理。我倒觉得,正是因为史蒂芬金没有过类似的经历,才使得他的想象力,没有受到成长的影响。

文艺艺术的魅力在于,成长和经历带来灵感,想象和听闻,也可以。且后者,或许反而更纯粹。

这大概就是中国人说的“旁观者清”吧。

《小丑回魂》在北美的口碑炸裂,票房突破了恐怖类型的记录,这无疑再次证明了史蒂芬金原著的魅力。

当然,不得不说,电影在情绪营造,配乐上,下足了功夫。遗憾的是,电影的前半段充满的悬疑,血腥,压抑,和恐惧。后半段则逐渐明朗,奇幻起来。其实,恐怖电影最大的恐惧,来自于未知,或者熟知。而奇幻型的恐怖,反而会褪色,因为,我们没有恐惧的来源。

电影设定的每一个角色,不管比尔,还是小胖墩Ben,还是黑色肌肤的麦克,或者是唯一的女主贝弗利。其实都影射了社会中,少年儿童都曾经遭遇的社会现象。比如校园欺凌,父母暴力,家人性侵,种族歧视……而这些林林总总的成长阴影,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家庭,和学校。

你敢说,你在成长的路上,没有过一些阴影的事件么?

你也在找写作缪斯吗?—— 史蒂芬金《写作这回事》读后感

史蒂芬金大名鼎鼎,看完它的《写作这回事》,查看了他所有的作品后,才把他与《肖申克的救赎》联系在一起!名著与名家先后出现在我的阅读地图里,它们竟属一个景区。这也提醒我以往只把关注点投入故事情节的读书习惯,酣畅淋漓却也差一点错失了美妙的碰撞。

史蒂芬金的写作风格是我极其喜爱的,简洁、有力、不乏幽默与深度 。我喜欢每天记录感悟,却总是内心千言万语,下笔不知如何留取。我试过用小篇幅限制自己的思维发散,搜索大脑里最精华的部分,谁知千呼万唤,那精华被其他密集的想法包围着,难以萃取。学习如何精简语言成了我拿起这本书的初衷。

书中有两个改动原稿的例子, 始终遵循着一个改动的原则:二稿 = 一稿 * 90%,其中最核心的是删除不必要的情节、描写细节以及不痛不痒的副词。

技法总结很容易,改动目标即删除原稿中10%的内容。写作没有标准答案,删什么,全凭主观感受。作家的作用就是让自己尽可能地摆脱主观感受,因此什么时候修改成了关键。当完成稿件的时候,心里不断地回味所创作的内容,甚至每词每句都能复述出来,这种自我完成后的满足感遮挡了我们理性的思考。这个时候并不适合修改稿件。把初稿锁起来,直到对所写内容变得完全陌生时才可以开始修改。这个时候,我们已有了读者的眼光,可以大刀阔斧了。

不必要的情节,这虽是一个很灵活的概念,但也有据可循。比如场景中的背景信息太繁复会让故事情节慢下来,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比如背景信息,能放多远就放多远,作者或许会因为了解食肉细菌、某城下水道系统或柯利犬种的智商水平之高这类知识而欣喜若狂,但读者可能对笔下的人物与故事更感兴趣。这类内容再让人醉心,如果起不到给人物定形、解释人物的行为动机的作用,得删,坚决删!

描写细节也遵循同样的法则。我们调动五感时,每件事物可以带给我们很多体验。我们的任务不是写说明文,不必将所有的体验一股脑儿全分享出来。一定要做取舍,选择关键信息用于帮助读者体验到作者想渲染的氛围,从而更容易地进入故事场景。那些首先浮上心头的细节是最真实最出彩的。

副词是一种不痛不痒的或者是偷懒的描述手法,用副词会透露作者担心自己无法清楚地表达意思,说不到点子上,或者描述苍白无力,需要用副词加把劲。用副词的理由,山穷水尽了,不用这个词读者一定不会明白时才用。

读完书,完成了目标,还收获了额外的宝贝。

感悟与小说在某处相遇

感悟只是有感而发,无需太注重思想的逻辑性。而小说有故事情节、从A点到B点最终推至Z点的故事发展以及人物刻画。按照作者的经验,好小说总是从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而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作,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的作品是自发的,是一种情感的迸发,立即把它捕捉住。这就是小说与感悟相遇的地方。

小说是站在自动扶梯上的感悟

小说讲究故事的连贯性。有感而发保证了作品的真实与真诚,而小说毕竟有更深层的使命,就是要有共鸣。希望读者合上书本,共鸣仍在它们的脑海里回旋。所以,小说的最终需要作者清晰地知道自己到底要表达什么意义,修改时增加一些场景与事件以强化这种意义,而删去一些旁枝别蔓,要想达到统一的效果,就必须去掉所有东拉西扯的东西。

小说背后有一个工具箱

我们坚持写作,随着写作功力增长,工具箱里所需的工具也会打磨得更多更称手,从简陋版升级到豪华版。

最简易的工具箱分为三层:最上层写作的词汇,并记得用词的第一规矩: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它适宜并生动。语言生不生动与作者惯用的说话语气与方式有密切关系。

第二层段落,风格要素以及写作的节奏。小说的语言并不总需要西装革履,有时候一句话段落更像口语而不是叙述文字,却会创造出很好的效果。写小说时,最好不必过于考虑合适另起一段,诀窍就是顺其自然,让故事在作者的想象中自行推进。

最下层,开始创作小说。已经经过无数作家确认,多读多看就是作家得干的事,别无捷径。摘录书中那句让我心动的话:

“缪斯确实存在,但他绝不会飘到你的书房,然后把创作的仙尘洒满你的电脑。他住在地下室。你得降到他的位置,以后还得给那个咬着雪茄,施展魔法的他装修出个房间居住。”

缠着缪斯约会

多写,保持联系,即使缪斯不来,我也定时定点定量写作,等他!

坚持写,进入死角写不下去了也要写,叙述故事是一把无形的刀锋,不写就会生锈。即使史蒂芬金这么伟大的作家,他在一场车祸后几个月不写,重新提笔时也倍感艰辛。他坦言,那段时间他就像老态龙钟的人,小心翼翼地踩着一块又一块湿滑石子过河,从一个单词摸到下一个,根本没什么灵感可言。

尽情释放对缪斯的忠诚与追求,并保证让他知道每天上午或者下午固定的时间段我都在。他如果真的看到了你这么做,我向你保证,他迟早会现身,要着雪茄,施展魔法。

作家也是苦逼的考古学家

书中还有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话,大意如下

我并非一定要知道了故事才开始工作。我已经知道了化石的位置,我只需耐心挖掘。作者把故事比作天然已经存在的故事,作家的职责就是将故事当作化石,确定它的位置,将他用精细的工具挖掘出来,不要损毁它,哪怕最小的细节。

在没有成为考古学家之前的史蒂芬金,也曾有过一段至暗时刻。他曾经无数次投稿被退稿,他把退稿单用钉子钉在墙上,坚持写作的结果是小钉子换成了大钉子!他收到的第一份手写的回单,寥寥数字语气冰冷,上面还有淡淡的油渍。最终,缪斯还是来赴约了。

写作,是神奇的生命之水,这水免费,所以畅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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