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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案女神探聂海芬结局-神探聂海芬处理结果

发布: 更新时间:2023-03-29 12:59:12

本文目录一览:

  • 1、聂海芬有罪吗政府打算怎么处理
  • 2、聂海芬为什么不判刑
  • 3、杭州女神探现状
  • 4、神探聂海芬下场如何?作孽如此,理应得到报应!

聂海芬有罪吗政府打算怎么处理

这冤案不是技术问题!能力问题!而是存在着很大的素质、品德、思想问题,动用牢头狱霸刑讯逼供、连续7天刑讯逼供、录像造假、当事人多次申述无记录、无备案、无回复........草菅人命!什么虚荣心让你那么残毒、蛇蝎之心!毁了几个家庭、党的声誉!还搞假证据、牢头狱霸刑讯逼供!打假求真、拨乱反正!解决要求追责!

我估计结果:剥夺聂海芬的荣誉!判刑十年以内!(估计还有其它冤案,袁连芳是个警托!)

聂海芬为什么不判刑

审议两高报告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乃坤代表说,对冤假错案要纠正,更要防,还要追究责任。王乃坤提到了“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中的所谓破案“女神探”聂海芬,“这些案件,应追究责任人。”

"女神探"聂海芬涉错案被追责 叔侄“奸杀”案水落石出

追究责任人,先要解决三种认识,也就是击碎三块“挡箭牌”。

一是,不能以“纠错”来代替“追责”。对于“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 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表示,张氏叔侄强奸案于去年3月26日经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后,省高院及时启动国家赔偿工作,给予受害人合理的补偿。这里,冤案平反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追究冤案制造者的责任问题,二是完善制度防止冤案重演问题,这二者是互相关联的,不惩处责任人,是不能真正防止悲剧重演的。

二是,不能以客观原因代替主观责任。“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冤错命案的发生,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办案理念、方法、能力方面的问题。但是,这些原因不能代替具体人员的责任。

三是,不能以“大家有责”代替追责到人。官方有一种说法,该冤案侦查、起诉、审判等过程涉及许多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仅把目光聚焦在聂海芬一个人身上,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错位。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聂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导者,并没有参加一线的审讯。如果我们承认聂海芬在此案中责任不大,那么,也应该把责任划分到该冤案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头上。不能一方面排除了聂海芬的责任,一方面却因为法不责众,让大家都没有责任。

"女神探"聂海芬涉错案被追责 叔侄“奸杀”案水落石出

案件回顾

来源:现代快报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报,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认定是当晚开车载货、受托搭载被害人的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侄叔俩所为。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女神探”聂海芬

聂海芬曾是公安机关的正面典型。聂海芬于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相关报道称,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因专业工作出色、成绩显著,聂海芬曾先后荣获三等功2次、受嘉奖2次,2次被聘为全省刑侦行家。聂海芬还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

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的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参与侦破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案中,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强奸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杭州女神探现状

还在岗位上正常工作。聂海芬,女,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全国“三八”红旗手。坊间流传,她是杭州市政法界“三大女杀手”之一。曾经侦破的案件被平反,聂海芬滥用职权受到处罚,声誉散尽。截至2022年9月15日,聂海芬还在岗位上正常工作。

神探聂海芬下场如何?作孽如此,理应得到报应!

应该没有受到任何处分,至少没有公布任何关于处分的消息。

最令人气愤的是,对于被她冤屈而坐牢的受害人,连一句最起码的道歉也没有。犯了这么严重的罪孽,连一点忏悔之意也没有,这所谓的“神探”,还能算是个人吗?

国家反复强调的追责、问责,在这位涉嫌渎职、枉法的“神探”这里,却没了响动,这其中的猫腻有谁能说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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