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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加薪-药家鑫唱的传奇

发布: 更新时间:2023-04-07 09:41:17

本文目录一览:

  • 1、药家鑫到底是不是自首的?
  • 2、药家鑫什么时候执行死刑?
  • 3、药家鑫事件犯罪动机药家鑫案件
  • 4、药家鑫为什么杀人???
  • 5、药家鑫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11年前的药家鑫事件)

药家鑫到底是不是自首的?

药家鑫犯罪后不是自首的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

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

扩展资料:

药家鑫事件影响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社会出现了某种问题。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

药家鑫事件还反映了一种社会心理

人的心理事件不过是社会事件的心理层面。不受制约的权力和疯狂的社会,对于人的心理结构的影响是巨大的。焦虑、怨恨、冷漠、恐惧、不安全感、不确定性弥漫于中国社会。

失去正义和道德的看守后,人性的残忍和暴虐,便随时等待机会发泄。正是在以上背景下,有了撞人后又杀农妇的西安大学生药家鑫的残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家鑫

药家鑫什么时候执行死刑?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

药家鑫事件犯罪动机药家鑫案件

;药家鑫事件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撞伤不如撞死 行为特点:残忍、血腥、无法无天 情绪情感特征:不把别人当人看,藐视生命!性格特征:深受社会拜金享乐主义的熏陶,以为一切能以金钱衡量!

应将药家鑫的行为分为两个阶段来看,一是开车将人撞伤,二是连捅被害人数刀致其死亡. 1、第一个阶段,药家鑫虽将被害人撞伤,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一方全责.

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其犯罪事件是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

药家鑫犯罪的构成要件

就定故意杀人罪.以下是犯罪构成:1、犯罪客体: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2、犯罪的客观方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药家鑫刀刺被害人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该行为.3、主观方面:故意,可能是直接故意,也可能是间接故意.药家鑫属直接故意,即明知其行为一定会造成他人死亡仍追求结果的发生,他不可能不知道这点的.4、主体:一般主体,犯罪时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ps:如果药家鑫没有刀刺被害人的行为,很可能就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不归刑法调整了.

犯罪的4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结合药家鑫故意杀人罪,如下:1.犯罪主体: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药家鑫经精神病测试,属于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2.犯罪客体:自然人,被害人符合条件;3.主观方面:具有主观故意,药下车后,迟凶器连续向被害人扎了8刀,由此,认定药具有将被害人置于死地的主观故意;4.客观方面:被害人死了.因此,认定药家鑫犯有故意杀人案;那么,定了罪就是量刑的问题了,如下:药家鑫完全可以对被害人施救,但其却使用凶器,连扎8刀,主观恶意明显,造成社会影响恶劣,这是从重情节;但是,其对罪行供认不讳,且具有自首情节,这又是从轻情节.

你好,药家鑫犯罪的最主要原因是药家鑫同学自身扭曲的心理、某种程度上不合理的人格.我们知道,药家鑫犯交通肇事罪在前,犯故意杀人罪在后.在整个犯罪过程中,.

药家鑫案件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其犯罪事件是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 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 街坊,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富二代,2010年年10月20日案发当晚,去会见女友的,其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

药家鑫女友沈晓蓓

你说的应当是指药家鑫的女友沈晓蓓

看看 这些沈晓蓓的言论你就知道了 “说穿了,是捅死一条狗!” “别为了一个村姑得罪了当官的,懂了吗?”“我有时候甚至怀疑,这农村人是不是都是猪啊”“我觉得是张妙自己的过错”这些就是药家鑫在西安外国语学院的大学生女朋友沈晓蓓的网上留言,你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应该会判很重的;'那种人没好下场

药家鑫

以下内容来自百度百科: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电 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是个牛人,杀人犯,举国皆知,公众人物!

药家鑫为什么杀人???

药家鑫一案属于激情杀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转型的故意杀人案。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药家鑫案庭审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药家鑫在讯问中说,自己于2010年7月拿到的驾照,轿车属于他名下,2010年6月购买。他承认在案发时内心非常害怕,杀人只是一念之差,而作案的凶器是一把长二三十公分的单刃切肉刀,是他在案发当天在超市买的。

律师辩护

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许涛辩称为激情杀人。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扩展资料

激情杀人的必备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药家鑫案

药家鑫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11年前的药家鑫事件)

01

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11年前的“药家鑫事件”。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在回去的路上撞伤了一个28岁的女人张妙。

当时张妙只是被药家鑫撞骨折并未有生命危险,此时下车查看情况的药家鑫发现张妙正试图记录他的车牌号,便拿出背包里的尖刀刺向张妙,正是由于药家鑫的8刀让张妙失去了生命,也让药家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事情发生3天之后,药家鑫在父母的陪伴下自首,供出了自己做的事情。

这就是“药家鑫事件”。

02

为什么药家鑫撞到张妙之后会下意识地要去拿刀杀害她呢?

药家鑫是家中独子,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他很严厉,尤其是父亲对他更是极为严厉,用他的话说:“父亲比较凶一些。”

他的妈妈在接受采访时说,药家鑫小时候和小朋友一起玩,如果发生打架的事情,无论对错,他回家总会挨骂。

在药家鑫的童年里还有一件让父亲印象深刻的事情:在学校里,曾经有一个男同学要求药家鑫背他,如果不背就要给他一块钱。

学校通知家长来处理这件事情,药家鑫父亲当时的态度是:那就让他背吧。

其实,这件事情我们都能看出来药家鑫没有错,但是父亲并没有站在他的角度去支持他。

在药家鑫出事后,药父回忆起这件事情,感觉很懊悔,他觉得自己在儿子成长过程中类似的处理方式,没有让孩子明确自己的责任,学会独立面对,也没有给孩子一个依靠。

03

在药家鑫上中学时,他的网瘾很大,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他也知道总是上网不好,最后他想了一个办法。

他让父亲把自己锁在地下室里一个多月,回来他回忆那一个多月的日子,地下室里又黑又冷,他觉得自己的心理有些扭曲了。

这些事情他只跟他的同学说过,但是他的父母并不知道,也不能体会他的感受,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情和他沟通过,这大概是他父母的疏忽。

做父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陪孩子成长也是一件需要不断学习的过程。

在孩子出现苗头时,能够用孩子可以接受的方式给孩子提供帮助,这需要父母有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也需要父母有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共情的能力。

在药家鑫母亲的眼中,儿子想要做什么事情他都会做到,这一点很可怕,她觉得物极必反。

当然,结合药家鑫为戒网瘾把自己关在地下室很长时间来看,他的个性有点偏执。

在他的眼中,父亲是不允许他犯错误的,父亲喜欢用命令的口吻和他说话,犯了错误就会批评他。

在父亲心目中,他很爱自己的儿子,对他平时的表现也比较满意,但是对他的赞美和鼓励很少,他时常担心儿子骄傲,就会敲打敲打他,让他能够进步。

药家鑫从不反抗父亲,只是觉得在父亲眼中自己做什么都不对,得不到认可。

其实,现在看来这对父子是缺少心灵上的沟通。

父亲只是对孩子严厉了,却忽视了药家鑫的心理感受和心理健康。

04

药家鑫从初中开始,就觉得很压抑,感觉活着没什么意思,经常想到轻生,他感觉自己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意义。

其实,在药家鑫的内心是很自卑的。

他曾经为了让自己变得自信一点,4个月减掉了60多斤的体重,减肥时,他常常把吃进去的食物吐出来,为此还患上了胃痉挛。

上大学前,他还花费了5000元做了双眼皮。

从这些可以看出来,药家鑫是渴望得到认可的。

也可能是因为童年里,他在父亲那里没有得到过认可,也没有获得过那种被认可的成就感,所以他的行为都是在追逐被认可的路上。

他对自己要求很高,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如果做不到他就会恨自己。

之所以上音乐学院,是因为他感觉弹琴会让他得到另一种肯定。

上大学之后,他开始疯狂做家教,生活也变得非常忙。

这种忙碌也恰恰说明,药家鑫从这些事情中得到了成就感。

05

药家鑫撞到人之后,他是非常害怕的,他害怕被撞的那个人会不停地来找他,他担心那个人对他的家人没完没了的纠缠。

这是药家鑫拿刀杀害张妙的原因。

这个原因我们再深层分析一下,或许和他的原生家庭有一定关系。

从小不被允许犯错的孩子,做错事情之后他会干什么呢?

那就是撒谎和隐藏。

因为害怕,所以才去隐藏,从而忽视正确的处理方法,或许在药家鑫心目中隐藏这些事情是错误的家庭教育造成的本能反应。

怯懦和自私,完全没有自己承担责任的能力。

而他的偏激有可能和父亲有关,在药家鑫行刑前的最后十分钟,他见到了自己的父母。

他说:“爸,我爱你,我先走先投胎,你们晚点走,下辈子当我的孩子,让我来照顾你们。”

在最后,当他要求在自己死后想要捐出眼角膜时,父亲拒绝了他。

父亲偏激地说:“希望你把你的罪恶都带走,不要连累别人。”

父亲的这句话,在我们看来有点残忍,像是语言暴力。

可想而知,在药家鑫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的语言暴力应该是经常存在的,这才是一个孩子拼命想得到认可,做出偏激事情的一些原因吧。

药父在药家鑫死后也反思了自己的教育,可能是他对孩子教育太负责任了,反而过犹不及。

药家鑫的残忍不可原谅,他的父母也付出了血的代价,也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

做父母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在孩子出现小问题时,我们就该反思自己的教育,防患于未然,避免以后酿成大错。

为人父母就是一场修行,在修行中及早发现自己的错误,修正自己的行为,才能给孩子一个快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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